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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体育下载app: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11-26 | 来源:欧宝体育app官方下载 作者:欧宝体育手机版app下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68),现就问询函所列事项回复公告如下,本回复公告中简称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42.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16%。请结合你公司产品结构及产量、毛利率、费用等方面详细测算并说明利润大幅度增长的原因。

  冷鲜肉、冷冻肉、肉制品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在冷鲜肉、冷冻肉方面,公司加大批发商等渠道的拓展力度,出售的收益增长;在肉制品方面,公司采取了加强产品研制、渠道开发等多项措施,最终带动肉制品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0.91%。

  A、2014年度、2015年度,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29,320.99万元、32,957.85万元,2015年度比上期增加3,636.86万元,增长12.40%,主营业务毛利总体构成如下表:

  冷鲜肉、冷冻肉和肉制品是公司利润的大多数来自, 2014年度、2015年度,三者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98.13%、87.27%。

  2015年度,冷鲜肉毛利比上期同期增长-35.86%,冷冻肉毛利比上期同期增长176.69%,肉制品毛利比上期同期增长18.98%。

  在冷冻肉方面,因公司备库存策略以及猪肉价格整体上涨态势影响,冷冻肉毛利额增幅较大。

  在肉制品方面,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发展肉制品业务的战略目标,采取了加强产品研制、渠道开发等多项措施,当年毛利额有所增长。

  总体而言,公司冷鲜肉、冷冻肉和肉制品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强的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能够为公司盈利的持续性和稳定能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B、2014年度、2015年度,别的业务收入产生的毛利分别为562.78万元、1,165.11万元,2015年度比上期增加602.33万元,增长107.03%,根本原因为作为中央储备肉操作单位所获取的冷冻肉代储收入增加。

  2014年-201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占据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但占营业收入比重基本持平;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51.0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借款减少利息支出减少、募集资金定期存放利息收入增加。

  2015年度存货跌价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34.42万元,减少率172.49%,主要原因为猪肉价格持续上涨,2015年末,绝大部分冷冻肉产品均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冷冻猪杂类产品,由于市场需求较小,价格上涨较慢,需计提少量存货跌价准备。

  2014年度、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991.40万元、1,546.77万元。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较2014年度增加576.41万元,主要原因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获得的收益增加。

  总体而言,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主要来自于日常经营活动中收入、毛利的稳定增长以及对期间费用的良好控制,此外理财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也起到积极影响。

  2、根据披露的年报,你公司2015年各季度净利率分别为3.8%、1.68%、3.64%和1.87%。请详细说明各季度净利率指标波动的原因。

  公司肉制品、冷冻肉的销售存在较为明显的“节假日景气”现象,尤其是肉制品每年中秋、春节的临近月份是销售旺季,使得公司一季度、三季度的净利润高于二季度、四季度。

  3、根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共计1,051.76万元。请列表详细说明上述资金占用的形成原因、是否超过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范围,以及你公司为减少关联交易而采取的措施。

  根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至报告期末,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零。

  问询函中提到的“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共计1,051.76万元”中的金额1,051.76万元实为2015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额,主要是公司对关联方销售形成的往来款项,而非期末资金占用余额。

  关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当月发生业务全部结清,不存在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不清理的情况。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中预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金额为13,5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1,500万元。以上关联方交易未超过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范围。

  为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关于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不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4、报告期内,你公司与关联方山东龙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渠道有部分重合。请结合产品类别、结算账户、品牌商标等方面说明公司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机构、人员、业务和财务不独立的情形。

  山东龙大商贸有限公司体系主要包括龙大植物油、商都料理等7家企业,公司与山东龙大商贸有限公司属于不同细分行业,结算账户及财务、品牌商标、产供销体系完全独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我公司属于屠宰及肉类加工业;龙大商贸等6家企业属于植物油加工业;商都料理属于其他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的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业。

  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食品加工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及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做出财务决策的能力,财务人员无兼职情况。

  我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是生猪;龙大植物油的主要原料是花生,商都料理的主要原料是绿豆。主要原料的不同决定了公司与龙大植物油及商都料理在供应商、采购渠道、采购周期、采购人员、原料验收等采购环节不同且相互独立。

  从生产过程而言,我公司为将生猪加工成鲜冻肉,龙大植物油为将花生加工成花生油,商都料理为将绿豆加工成粉丝。因此,公司与龙大植物油及商都料理均拥有独立且不可互相替代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技术以及生产人员,其生产体系不同且独立。

  我公司冷鲜肉保质期1-2天,生产后须立即销售,因而公司以及三家生猪屠宰及加工子公司均设立了冷鲜肉销售团队,负责在工厂的销售半径内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销售;冷冻肉保质期较长(一般为10个月),且大多销往食品加工企业用于进一步加工猪肉制品,因而由公司统筹安排,统一调配;肉制品全部由公司生产,其销售由公司专门的肉制品销售团队负责。

  龙大植物油及商都料理生产的粮油制品主要通过龙大商贸进行销售。花生油保质期一般为18个月,粉丝保质期一般为24个月,龙大商贸在全国各地开设了24个分支机构,共有销售人员210人,分别负责各自区域的销售。

  公司冷冻肉产品主要销售给食品加工企业用于进一步加工猪肉制品,冷鲜肉产品及肉制品主要通过加盟店及商场超市面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具体如下:

  龙大植物油的花生油产品及商都料理的粉丝产品均属于粮油制品,销售渠道包括商场超市、区域经销商、粮油批发市场等,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及龙大商贸分别通过其前五大商超渠道客户销售及渠道费用情况如下:

  虽然部分商超渠道重复,但由于猪肉制品与粮油制品在保质期、配送方式、仓储方式、产品验收、单位产品占柜面积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商场超市分设不同的部门负责此两类商品的采购及运营,因此,即使面对同一商超客户,公司与龙大商贸也须分别与不同的采购部门进行谈判。

  2015年度,公司商超渠道销售费用为1,499.80万元,占其商超渠道销售收入比率为2.63%;龙大商贸商超渠道销售费用为1,007.24万元,占其商超渠道销售收入比率为4.38%,由此可见,公司与龙大商贸在各自商超渠道发生的销售费用较低。

  2015年度,公司在重叠商超客户实现销售收入占公司当年度全部商超渠道的84.35%;龙大商贸在该等商超实现销售收入占龙大商贸商超渠道的76.92%,龙大商贸在重叠商超客户实现销售收入较低,主要是因为龙大商贸销售的植物油和粉丝等粮油产品属于干品,运输距离长,保质期长,销售半径扩至山东省外,而公司的商超客户基本位于山东省内。

  另外, 2015年度,公司在重叠商超客户发生销售费用为1,280.92万元,而龙大商贸在该等商超发生销售费用为799.33万元,由此可见,公司与龙大商贸在重叠商超渠道产生的销售费用均较低。

  ①由于产品及细分行业不同,公司及龙大植物油在广告宣传时均直接落脚到各自产品,商都料理未进行广告宣传,因而不会出现联合广告宣传、分摊广告费用的情况。

  ②报告期内,公司及龙大植物油针对各自产品特点选择不同的广告制作单位,对应不同的广告代理商,广告代理商不存在重叠的情形。

  公司产品为冷鲜肉、冷冻肉及肉制品,大部分使用冷链物流,而花生油和粉丝使用普通物流即可。因此公司与龙大植物油及商都料理仅有少量物流供应商重叠。

  综上,公司与龙大植物油等7家企业在采购体系、生产体系、销售体系、广告宣传、物流体系、财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5、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4.4亿元,同比下降12.6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2万元。请说明你公司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验收、仓储、装运出库等方面的设计和执行情况,以及存货盘点制度和执行情况、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和充分性等。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43,978.8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2.78%,截止期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2.15万元。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是生猪,针对生猪供应商(包括法人供应商及自然人供应商),采购控制程序主要包括计划、检疫、核算、结算等环节:

  生产计划科根据销售订单和生产任务提前2天向采购部下达生猪采购任务,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协调自养生猪和收购生猪的猪源,按照采购部确定的收购价格采购生猪。公司收购生猪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随行就市。

  我国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第6号)相关规定,进入公司屠宰厂的生猪必须全部取得其产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载明该批生猪的数量、产地、用途等信息;公司各屠宰厂当地主管畜牧局下属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常年向公司各屠宰厂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及官方兽医,负责审核公司屠宰生猪(包含自养和外购)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准并抽检后方能放行进入屠宰厂。

  生猪送达公司后,由采购部会同当地主管畜牧局派驻的监督管理人员及兽医共同核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逐头进行严格检疫。对经检疫合格的生猪放行入厂,驻厂监管人员填写《定点屠宰场检验工作记录表》(即收购屠宰日记账),并与官方兽医共同签字确认;公司采购部填写《送宰通知单》,对生猪进行逐批编号,送入待宰圈内福利静养,然后送入屠宰车间宰杀。

  综上所述,生猪采购过程中由公司会同监管部门共同对生猪进行检验检疫,有效的保证了生猪供应的质量安全;同时,生猪产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生猪采购数量的外部凭证。

  采购部过磅员对检验后的生猪进行称重、编制批次号导入生猪收购核算软件,每日终了汇总填报《生猪收购日报表》,核算组根据过磅员录入的批次号编制屠宰顺序表,屠宰车间分头、皮、白条三部分按屠宰顺序表进行宰杀、称重、记录,并将当日数据传送至采购部核算室,由结算室复核,按膘厚等级由核算软件自动核算生成供应商结算表。

  财务部根据审核无误的结算金额,向供应商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结算货款。公司向供应商结算货款全部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

  公司生食事业部负责销售冷鲜肉、冷冻肉产品,熟食事业部负责销售肉制品。公司通过自提货现销、加盟商、商场超市、食品加工企业、批发商等五种渠道进行销售。

  自提货现销的主要客户是全国各地的个体经销商、当地肉品经营户、团购单位、福利客户以及产品零售商户等。发货单由财务部审核,仓储部发货,随即确认销售收入,采取现款现货结算或预收款结算。主要销售流程如下图:

  为拓宽销售渠道,有效推广品牌,同时方便广大消费者购买新鲜肉制品,公司采用“区域加盟经销商+加盟店”的业务模式销售冷鲜肉产品及少量冷冻肉产品和肉制品。

  区域加盟经销商汇总了下属加盟店的订单信息后,一般提前2日左右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发送销售订单,并至少提前一天预付货款,加盟商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由公司将货物运送至区域加盟经销商指定地点,区域加盟经销商再将货物运送至各下属加盟店,针对单店加盟店,公司直接将货物配送至门店。

  自2013年10月起,公司开发的“龙大肉食移动营销系统”正式上线,主要功能如下:a、为各加盟店均配置了预装该系统的手机,实现了订单传送的电子化、移动化;b、改变了过去由区域加盟经销商汇总加盟店订单后再向公司发送的格局,加盟店可通过该系统直接向公司发送订单。截至2015年末,公司3,235家加盟店中,已有1,410家加盟店开始使用该系统,占加盟店总数的43.59%,未来,公司计划要求全部加盟店均使用该系统进行订货。

  商场超市是公司冷鲜肉产品及肉制品的重要销售渠道。商场超市采用赊销方式,每天订货,每天发货,按账期结算。主要销售流程如下图:

  公司主要面向食品加工企业销售冷冻肉产品,一般采取现款现货方式结算,但对一些合作多年且信誉良好的客户,经销售部长审核批准,允许给予一定的账期,赊销结算。现款现货流程同自提货现销销售流程,赊销流程同商场超市销售流程。

  公司的食品加工企业客户现已发展到北京、长沙、武汉、上海、杭州、无锡、青岛、福州、广州等各大城市,已与上海梅林、厦门程泰、上海荷美尔、避风塘等多个优质客户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批发商是不同于加盟商的另一种客户群体,二者面向不同的销售渠道和下游客户。区域加盟经销商主要面向其管理的加盟店网络销售,同时也面向餐饮企业、企业食堂、批发市场等渠道销售;而批发商专门面对的是餐饮企业、企业食堂、批发市场等销售渠道。

  批发商一般会提前2天左右向公司发送订单,明确订货数量,公司根据订单安排发货。公司对批发商主要采用预收货款方式结算,但对于个别合作多年且信誉良好的批发商,经销售部长审核批准,允许给予一定的账期,赊销结算。公司与批发商结算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公司建立起完善的运输配送体系,实现从工厂到销售终端的全程冷链物流。发货的产品装车后锁上车门,中途不得打开,车辆保证车厢温度控制在0-4℃。公司根据安装在车辆上的带GPS功能的温控器,全程监控冷藏车厢内的温度及行车路线。因车厢温度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全部承担。配送车辆到达后,配送员与接货人员办理好所有的产品、物资、单据等的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监控措施和责任明确的管理制度,确保了物流销售环节上的质量控制,使公司的产品能够在合适的低温和卫生环境下储存、运输、销售。

  公司销售流程内部控制设计良好、留痕充分,能够保障有关销售业务的效率和安全,能够为财务报告提供可靠的基础。

  总盘人:由仓储部门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盘点异常事项的处理,保证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主盘人:由仓储部门经理或主管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推动。盘点人:由仓储部门人员担任,负责盘点的具体工作。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盘点记录工作。协点人:由经营部门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存货的搬运及整理。监点人:由审计部派人担任,监督盘点工作。

  定期盘点:指月末、年中、年末的固定日期盘点,盘点时原则上须停止仓库作业,对于各部门在盘点期间需领用存货的情况,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可做特殊处理。

  A、年中、年末盘点:原则上采取全面盘点方式,如遇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全面盘点,应报呈总经理核准。

  盘点完毕,盘点人应汇总《盘点表》数据,编制《盘存表》,《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

  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为个别认定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确认期末存货价值,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明细项目逐一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方法为:以各明细产品的市场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将可变现净值与成本逐一进行比较,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5年末,经测试,冷冻肉等有526种产品的期末余额为3,723.83万元,期末可变现净值为3,490.82万元,发生跌价准备233.01万元,涉及库存数量2,280.67吨,货龄集中在6个月以内;肉制品有97种产品的期末余额为916.76万元,期末可变现净值为797.62万元,发生跌价准备119.14万元,涉及库存数量685.15吨,货龄集中在3个月以内。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已充分预计可预见期间内可能发生的存货跌价损失,已充分考虑期末冷冻肉的消化进度及该消化期间猪肉销售价格变动趋势,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的。

  6、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为1.2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2.1%;管理费用为1.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5.3%。请结合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分析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存在较大差异,请分析原因。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运输装卸费、广告宣传促销费、差旅费、商场超市入场费等。2014年度、2015年度,销售费用分别为10,122.60万元、12,359.2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5%、2.89%。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社保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税金、研究开发费用等。2014年度、2015年度,管理费用分别为8,797.70万元、11,023.8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8%、2.58%。

  2014-2015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营收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销售费用占据营业收入比例低于行业均值,根本原因为:①公司鲜冻肉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85%左右,该类产品主要通过区域加盟经销商、批发商、直销食品加工企业等渠道销售,与肉制品主要通过商超渠道销售不同,该类产品商超入场费等销售费用发生较少;②公司山东省内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0%以上,销售区域相对集中使得发生销售费用相对较少。

  公司管理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稳定,管理费用有所增加,根本原因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管理人才的引进,提高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等,日常管理费用相应增加。

  7、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76.06%。请结合具体现金流入流出,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存货等情况,分析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大幅增加的原因。

  2014年度、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89.68万元、25,863.3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1,373.69万元,增幅476.06%。根本原因为:

  一、存货的减少:2015年,存货从期初的50,344.35万元下降为期末的43,978.89万元,减少6,365.46万元。2014年,存货由期初的42,671.10万元增至期末的50,344.35万元,增加7,673.25万元,存货变动因素使得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4年增加14,038.71万元。

  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2015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金额为7,394.20万元,2014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金额为928.00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变动因素使得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4年增加6,466.20万元。

  综上,存货的减少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两项变动因素使得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4年增加20,504.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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